2006年3月21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制作假合同 合伙骗银行
何斌

  3月17日,台州市路桥公安分局依法将诈骗贷款的犯罪嫌疑人董某、饶某、叶某移送起诉。
  2004年6月,叶某、饶某商定,由饶某借得300万元作为办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并提供伪造的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印章,由叶某出面以做手机生意为名,提供台州市某通讯有限公司和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虚假手机买卖合同,骗取台州市某城市信用社贷款100万元后两人私分。同月,叶某、饶某和董某合伙,用同样手法骗取银行贷款50万元后3人私分。去年年底前,路桥警方分别将3人抓获归案,追回赃款60余万元。